中国家具的历史已有7000多年,是“实用”品,也是历史文化的“记录者”。
坐的时候用什么家具,吃饭用什么家具,睡觉用什么家具……人们的生产、生活都和家具息息相关。
中国古典家具按使用功能的不同,原则上可分成“五大类”: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柜架类、杂项类。
汉代之前,人们是没有坐具的,通常采用的以茅草、树叶、兽皮等制成的席子,席地而坐。
桌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地位教高,是中国礼仪文化之邦传承的产物,也是礼仪接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比如,供桌供案主要应用于纪念仙逝长辈和敬供先人,八仙方桌主要应用于接待重要宾客,例如“请上坐”指的是八仙方桌朝南的左边位子,园桌主要应用于家人共餐,一家团圆之意。
床榻的历史可追溯至神农氏時代,那时还只是专供休息与待客所用的坐具,直到六朝以后才出现高足坐卧具。
柜子的使用大约始于夏商时期,古时的“柜”,并非我们今天所见之柜,倒很像我们现在在所见的箱子,而古代的“箱”,则是专指室內存放东西的地方。
出土文物中,截至目前年代最早的柜子,应该是河南信阳长台关战国楚墓的小箱和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的漆木衣箱。
我们这里说它是箱子,是按现代人的说法,如果按战国时的称呼,则应称为“柜”。
除了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柜架类的家具之外,还有很多种类目,如:书箱、印匣、提盒、屏风、盆架、镜台等,在此全部归纳为“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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